合肥起重吊裝定義和術語適用于本規定
(一) 移動式起重機
移動式起重機即自行式起重機,包括履帶起重機、輪胎起重機,不包括橋式起重機、龍門式起重機,固定式桅桿起重機、懸掛式伸臂起重機以及額定起重量不超過1t的起重機。
(二) 上限位裝置
起重機上的一種用來防止吊物或吊鉤提升過高的安全裝置。
(三) 起重指揮人員
能夠辨識吊裝作業危害,并能熟練使用起重機特定手勢信號的人。
(四) 作業區域所在單位
是指具體組織實施吊裝作業的基層站隊。
(五) 作業單位
是指具體實施吊裝作業的承包商或分公司內部維檢修部門。
(六) 作業申請人
是指承擔吊裝作業的現場負責人。如施工方項目經理、作業單位負責人、現場作業負責人。
(七) 作業批準人
批準人為所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人。批準人委托授權人授權后仍承擔作業安全的Z終責任。
單位職責:
(一) 負責組織作業單位、相關方及本單位有關人員進行工作前安全分析(JSA),識別危險有害因素,進行風險評價并制定風險控制措施;
(二) 負責組織本單位吊裝作業方案編制、審查、審批和作業現場核查及吊裝作業許可證的審批;
(三) 對吊裝作業許可申報資料及現場情況進行審查。
第八條 單位負責人(批準人)職責:
(一) 參加吊裝作業許可的書面審查;
(二) 負責組織所轄生產區域內吊裝作業許可的現場核查和批準;
(三) 負責安排人員對吊裝作業許可執行過程進行現場監督。
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吊裝作業許可證執行過程的現場安全監督。
作業區域所在單位職責:
(一)參與吊裝作業工作前安全風險(JSA),識別危害因素,參加編制安全作業方案;
(二)負責對作業單位申報的作業許可票、安全工作方案(HSE作業計劃書)及相關許可作業材料的現場復核;
(三)向作業單位提供吊裝作業安全條件,并進行安全交底,告知作業存在的風險;
(四)審查作業單位吊裝作業安全措施和相關方案,監督現場作業單位安全措施的落實。
作業單位職責:
(一)負責依據建設單位規定、風險評估和控制的需求、本單位資源等,編寫安全工作方案(HSE作業計劃書)并進行內部審查;
(二)負責向建設單位提出作業許可申請,批準后組織實施;
(三)負責對吊裝作業許可執行過程的監護,檢查作業現場安全狀況,及時糾正違章行為;
(四)當作業現場不具備安全作業條件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及時報告現場負責人。
起重指揮人員職責:
(一) 作為吊裝作業的現場監護人,負責作業現場監護;
(二) 接受專業技術培訓及考核,持證上崗;
(三) 指揮執行吊裝作業計劃,按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
(四) 監督吊索或吊具的選擇;
(五) 正式起吊前應指揮試吊,確認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揮吊裝;
(六) 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發現安全措施落實不完善,有權暫停作業。
司索人員(起重工)職責:
(一) 接受專業技術培訓及考核,持證上崗;
(二) 測算貨物質量與起重機額定起吊質量是否相符,根據貨物的質量、體積和形狀等情況選擇合適的吊具與吊索;
(三) 檢查吊具、吊索與貨物的捆綁或吊掛情況;
(四) 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及時報告險情;
(五) 熟知作業過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第十四條 起重機司機職責:
(一) 參與吊裝作業計劃的編制;
(二) 嚴格執行吊裝作業計劃,按指揮信號進行操作,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均應立即執行;
(三) 熟知作業過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四) 定期對起重機進行檢查、維護。